当前位置: 首页 >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 政务发布
2016年2月14-19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第11轮谈判在文莱斯里巴加湾举行。东盟10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和东盟秘书处派代表与会。各方平行举行了首谈会议和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原产地规则4个分组会议,重点推进货物、服务、投资三大核心领域市场准入谈判,并推进文本磋商。同时,为落实领导人关于力争2016年结束谈判的指示,各方初步确定了2016年谈判计划。第12轮谈判将于4月22-29日在澳大利亚珀斯举行。
RCEP谈判于2012年11月正式启动,成员包括东盟10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共16方。RCEP成员国人口约占全球人口50%,国内生产总值、贸易额和吸引外资接近全球三分之一,是当前亚洲地区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也是我国参与的成员最多、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自贸区谈判。
免责声明:
本网站标明来源的其他媒体信息,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