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 |
官方语言:德语 |
地理位置:欧洲中部 |
一、法律体系简介
奥地利共和国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政体实行联邦制和议会民主制下的总理负责制。立法权在议会,实行两院制,由国民议会和联邦议院组成。
奥地利共和国的法律制度属于大陆法系,受罗马法律的影响较大,包括公法、私法和刑法。《奥地利联邦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现行宪法于1920年11月10日生效。1925年和1929年通过两项附则。1934年宪法被废除。1945年奥重建后宣布1920年宪法和两个附则继续有效。
奥地利共和国法院设在司法部之下,分为宪法法院、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三个体系。宪法法院于1920年创建,是世界最早的宪法法院。普通法院体系分为区法院、联邦法院、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四级,管辖地域不按行政区划而按传统范围划分,负责审理民事、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实行三审终审制,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行政法院由联邦政府设立,实行一审终审制。奥地利设有最高检察院,但检察院与法院分离,对法院没有监督权。
二、宪法
奥地利共和国宪法(德语,文本日期:2018年1月12日)
现行宪法于1920年11月10日生效。1925年和1929年,奥地利议会两次修订该宪法。1934年宪法被废除。1945年奥地利临时政府宣布1920年宪法和两个附则继续有效。此后,该宪法沿用至今进行过若干次较大的修订。宪法规定,奥地利是联邦制共和国,实行三权分立。议会由国民议会和联邦议会两院组成,共同行使国家立法权。联邦总统由普选产生,任期6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总统一般任命议会多数党领袖为联邦总理,并根据总理的提名任命其他政府成员。政府对国民议会负责。国民议会下设审计院,对行政机关实行监督。国家设宪法法院维护宪法和法律。
奥地利共和国宪法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联邦立法机构
>第三章:联邦行政机构
>第四章:州立法和行政机构
>第五章:自治
>第六章:公共账户控制和公共资金管理
>第七章:宪法和行政保障
>第八章:政府巡查员
>第九章:最后条款
三、法律库
该数据库可以查询联邦法律、州法律、部分市法律(克恩顿州(所有城市)、下奥地利州、上奥地利、萨尔茨堡、施蒂利亚州、维也纳)以及其他公告、法令。法律文件主要是德语版本,可下载.PDF或.WORD版,或者通过页面在线浏览且可利用谷歌网页翻译工具转换为中文阅读。该数据库可根据关键字、文档类型、标题或缩写、联邦法律公报编号及公布日期等进行查询。数据库还提供了以下三个时段的法律查询:
联合国粮农组织提供的奥地利共和国概况,内容包括奥地利共和国在农业和农村发展、种植植物、环境、渔业、食品与营养、林业、土地和土壤、牲畜、海洋、水资源、野生物种和生态系统等方面的国家政策、国内立法及国际协议,并提供法规下载。
国际劳工组织以分类方式提供了奥地利的立法状况,内容主要包括劳动法、一般劳动和就业法;教育、职业指导与培训;职业安全与健康;社会保障;经济和社会政策等方面的法规,并提供法规的在线及下载版本。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奥地利立法,内容包括奥地利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主要立法、实施细则和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网站目录为中文,便于查阅,法规文本主要是德语,可在线浏览或下载,也可利用谷歌网页翻译工具转换为中文阅读。
5、与经贸相关重要法规
《规范电子商务和法律交易某些法律问题的联邦法(电子商务法)》(Bundesgesetz, mit dem bestimmte rechtliche Aspekte des elektronischen Geschäfts- und Rechtsverkehrs geregelt werden (E-Commerce-Gesetz - ECG))
《联邦研究、技术和创新融资法(研究融资法)》(Bundesgesetz über die Finanzierung von Forschung, Technologie und Innovation (Forschungsfinanzierungsgesetz – FoFinaG))
《替代性投资基金管理人法》(Bundesgesetz, mit dem das Alternative Investmentfonds Manager-Gesetz – AIFMG erlassen wird)
《关于奥地利商业地点开发的联邦法》(Bundesgesetz über die Entwicklung und Weiterentwicklung des Wirtschaftsstandortes Österreich)
《2004年外汇交易法》(Devisengesetz 2004)
更多内容,可参见商务部《对外投资国别(地区)指南》奥地利部分。
四、国际组织加入情况
联合国专门机构* | |||||
1. |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 | 9. |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 | ||
2. |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IFAD) | 10. | 世界旅游组织(UNWTO) | ||
3. | 国际劳工组织(ILO) | 11. | 万国邮政联盟(UPU) | ||
4. |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 12. | 世界银行(WBG) | ||
5. | 国际海事组织(IMO) | 13. | 世界卫生组织(WHO) | ||
6. | 国际电信联盟(ITU) | 14.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 ||
7. |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 | 15. | 世界气象组织(WMO) | ||
8. |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UNFAO) | ||||
*标注“”为奥地利共和国加入的联合国下属国际组织。中国已加入全部15个国际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