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岛 |
官方语言:冰岛语 |
地理位置:北大西洋中部 |
一、法律体系简介
冰岛和北欧各国的法律通称为斯堪的纳维亚法律,基本上属于大陆法系,成文法是其主要法律特色。冰岛主要法律来源包括宪法、议会(Althingi)通过的法规和国家行政部门以法规形式颁布的指令。一些先例和习惯法也是其法律来源。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随着经济和社会生活日益发展,成文法的数量和重要性有所增加,私法领域以一系列单独的成文法为主。判例在冰岛不具有与普通法国家相同的权威性。最高法院没有义务遵循其先前的决定,区法院没有义务遵守最高法院的早期决定。然而,在法律不确定性问题上,最高法院的裁决对未来案件的处理具有相当大的权力。习惯法一直是宪法问题的重要法律来源。
冰岛国会和总统共同行使立法权,警察和检察官负责执法。法院以及在某种程度上的公共行政机构解决法律纠纷。2018年1月1日冰岛推出了新的法院级别,用三层体系取代了之前的两级。新法院被称为上诉法院(Icel.Landsréttur),是地方法院和最高法院之间的二审法院。冰岛的所有法庭诉讼均在地区法院开始(Icel.Héraðsdómstólar),其数量为八个,分布在全国各地。只要满足上诉的具体条件,地区法院的判决可以向上诉法院上诉。在特殊情况下,在得到最高法院的许可后,可以将上诉法院的判决提交给最高法院,该法院将继续成为该国最高法院。在大多数情况下,上诉法院的判决将是案件的最终裁决。
二、宪法
冰岛宪法(英语 )
1944年6月17日颁布, 1959年、1968年、1984年、1991年和1995年5次修订,宪法规定,冰岛实行共和制。议会和总统共同执掌立法权,法院执掌司法权,总统和政府共同拥有行政权。总统通过直接选举产生,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议会原分上下两院,1991年10月合并为一院。共有议员63名,任期四年。
三、法律库
是冰岛政府运营的法律数据库,提供冰岛法律、规章查询,可按法规主管部门、类别和关键词查询,部分法律文本可利用谷歌浏览器转化为中文阅读。
2、与经贸相关重要法规
《外汇法》(Act No 34/1991 on Investment by Non-residents in Business Enterprices)
《非居民企业投资法》(Act No 34/1991 on Investment by Non-residents in Business Enterprices)
《竞争法》(Act No. 14/2011 amending Act No. 44/2005, on Competition, as subsequently amended)
《私有有限公司法》(Act No. 138/1994 respecting Private Limited Companies, as amended up to 1 May 2011)
《版权法》(The Copyright Act)
《版权法修正案2016》(ACT amending the Copyright Act, No 73/1972)
更多内容,可参见商务部《对外投资国别(地区)指南》冰岛部分。
四、国际组织加入情况
联合国专门机构* | |||||
1. |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 | 9. |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 | ||
2. |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IFAD) | 10. | 世界旅游组织(UNWTO) | ||
3. | 国际劳工组织(ILO) | 11. | 万国邮政联盟(UPU) | ||
4. |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 12. | 世界银行(WBG) | ||
5. | 国际海事组织(IMO) | 13. | 世界卫生组织(WHO) | ||
6. | 国际电信联盟(ITU) | 14.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 ||
7. |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 | 15. | 世界气象组织(WMO) | ||
8. |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UNFAO) | ||||
*标注“”为冰岛加入的联合国下属国际组织。中国已加入全部15个国际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