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 |
官方语言:乌兹别克语 |
地理位置:中亚腹地 |
一、宪法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宪法(英语 )
1992年12月8日通过第一部宪法,规定乌是主权、民主国家,实行立法、行政、司法分立;经济以多种所有制为基础。1993、2003、2007、2008、2011年3月和12月、2012、2014年共八次修改宪法。2011年3月修宪扩大议会和政党权力,规定总理由立法院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党团提名,议会有权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有权就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重大问题向总理提出质询,总统无法理政时,由参议院主席直接代行总统权力,直至选出新总统;2011年12月修宪将总统任期由7年减少至5年;2014年修宪规定将部分总统权力移交总理,扩大政府和议会职权,强化中央选举委员会的独立性。2017年5月30日,乌最高会议参议院批准旨在加强国家民主进程的宪法修订案。乌兹别克斯坦议会称为最高会议,是行使立法权的最高国家代表机关。实行两院制,由参议院和立法院组成。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宪法》目录:
>前言
>第一部分 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 公民基本人权、自由和责任
>第三部分 社会与人格
>第四部分 行政和领土结构,国家制度
>第五部分 国家权利机构
>第六部分 修改宪法的程序
二、法律库
该法律数据库是由乌兹别克斯坦司法部法律信息化中心运营,提供乌兹别克斯坦的大部分法律和立法文书,可查询乌兹别克斯坦法案、立法文书及补充文件的最新版本。网站提供法规标题、关键词、法规类型和法规通过的日期或司法部登记的法规号码进行检索。网站还可以通过立法部门、立法时间、法规类型查询法规。网站提供法规WORD和PDF版文本下载,对部分重要法规网站还提供乌兹别克斯坦西里尔文、俄文、英语、乌兹别克斯坦拉丁语4种语言页面版内容。网站页面可利用谷歌网页翻译工具转换为中文阅读。
国际劳工组织以分类方式提供了乌兹别克斯坦的立法状况,内容主要包括劳动法、一般劳动和就业法;教育、职业指导与培训;职业安全与健康;社会保障;经济和社会政策等方面的法规,并提供法规的在线及下载版本。
国际劳工组织以分类方式提供了乌兹别克斯坦的立法状况,内容主要包括劳动法、一般劳动和就业法;教育、职业指导与培训;职业安全与健康;社会保障;经济和社会政策等方面的法规,并提供法规的在线及下载版本。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乌兹别克斯坦立法,内容包括乌兹别克斯坦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主要立法、实施细则和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乌兹别克斯坦加入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国际条约。网站目录为中文,便于查阅。法规文本主要是乌兹别克语和俄语,可在线浏览或下载PDF文本,也可利用谷歌网页翻译工具转换为中文阅读。
三、国际组织加入情况
联合国专门机构* | |||||
1. |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 | 9. |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 | ||
2. |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IFAD) | 10. | 世界旅游组织(UNWTO) | ||
3. | 国际劳工组织(ILO) | 11. | 万国邮政联盟(UPU) | ||
4. |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 12. | 世界银行(WBG) | ||
5. | 国际海事组织(IMO) | 13. | 世界卫生组织(WHO) | ||
6. | 国际电信联盟(ITU) | 14.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 ||
7. |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 | 15. | 世界气象组织(WMO) | ||
8. |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UNFAO) | ||||
*标注“”为乌兹别克斯坦加入的联合国下属国际组织。中国已加入全部15个国际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