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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专门法律给予老字号特殊保护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17/01/25

        “每年商务部牵头,几十个部门在持续开展双打专项行动,每年都会查到几万,甚至几十万件对于中华老字号的侵权假冒案件。”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说了这样一组数字。

        “近年来,老字号在国内外屡屡被抢注、假冒,其合法权益受到了极大侵害,损害了老字号品牌信誉。”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参事、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副局长李玉光对此深有感触。

        在全国政协近日召开的第61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上,一些委员认为,针对中华老字号的商标被抢注、侵权假冒等问题,有必要通过专门法律法规对老字号品牌给予保护。同时,加大打击假冒品牌的工作力度。企业注册商标时,要尽可能把老字号注册成商标的一部分。要从法律上研究保护跨地区品牌单一性的问题。

        老字号要有品牌保护意识

        当我们保护中华老字号的时候,我们需要保护的究竟是什么?

        委员们在讨论中华老字号的保护问题时,首先提出的问题就是保护对象的概念确定。

        对此,全国政协常委、民革中央副主席、中华商标协会会长刘凡作出了解释:商标是产品或服务标志的法律身份,品牌是商标知识产权的集中表现,前者是法律概念,后者是经济概念。驰名商标是对相关公众熟知商标进行保护的一种手段,中华老字号则是国家的文化符号,是我国弥足珍贵的自主品牌。

        刘俊臣指出,目前法律上对字号和品牌这两个词没有专门规定,对应的就是企业注册和商标注册的法律制度,所以目前将字号注册为商标是保护老字号知识产权一个主要途径。目前,商务部公布的这两批老字号一共1000多家,绝大部分注册了商标。

        “中华老字号的认定,要求拥有商标所有权和使用权,但中华老字号不等于注册商标,老字号可以与商标一致,也可以与商标不一致。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制度可以为中华老字号提供有效法律保护。”刘凡指出,要正确处理好中华老字号品牌、商标、驰名商标之间的关系。

        刘凡建议,中华老字号企业要有强烈的品牌保护意识,懂得用有关法律法规来保护老字号的商标、品牌及秘方等知识产权。

        应给予跨地域跨行业保护

        因为概念所属区别,造成了老字号品牌确认和保护的一个难题。而这一难题的解决,仅靠企业的品牌意识还不足以应对。

        李玉光坦言,我国目前没有对老字号字号权保护的专门法律法规,对字号和商标实行分别登记立法和管理制度,造成老字号的字号权和商标权冲突频发。

        “同时,因为我国尚无老字号品牌和字号商标的统一数据库,企业和公众无法了解老字号品牌在市场上的准确信息。而对老字号品牌侵权的打击和处罚力度也不够,没有形成真正的威慑力。”李玉光说。

        “由于老字号品牌具有悠久历史和很高知名度,应该类似于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给予特殊保护一样,对老字号品牌也应当给予跨地域、跨行业保护。”李玉光建议,通过专门法律法规对老字号品牌给予保护。

        李玉光同时认为,有必要加强对老字号品牌字号权和商标权的协同管理。应当建立更合理的字号权获取制度,并以字号权内容确立字号权侵权行为的判断标准。

        加大对恶意侵权打击力度

        “有的委员讲到商标抢注行为,这也是国内市场上比较严重的一个问题。像同仁堂、内联升、张一元、吴裕泰、五芳斋等遇到过,我们在商标局注册的时候,有些就直接驳回了,但也有一些问题暂时无法解决。下一步,我们将和商务部一起采取措施,保护我们的民族品牌。”刘俊臣说。

        刘俊臣说,打击侵权假冒的工作一直没有松懈,“每年商务部牵头,几十个部门在持续开展双打专项行动,每年都会查到几万,甚至几十万件侵权假冒案件。下一步,我们将把老字号驰名商标作为重点,开展一些专项活动,打击假冒侵权行为。”

         “必须加强对老字号品牌的后续监管,加大对恶意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老字号品牌信用监管体系,形成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有机衔接的执法合力。”李玉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