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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 度

        Republic of India

        专利保

          印度专利是政府在一段有限的时间内向专利权人的发明发放的法定权利,以换取权利人对其发明的全部披露,同时禁止他人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制造、使用、销售、进口专利产品。印度专利中不包括外观设计,而是将后者作为一类独立的知识产权,专门立法保护。

          印度专利局是印度专利的管理部门,总部设在加尔各答,下设三个专利分局,分别位于钦奈、新德里和孟买。每个专利分局负责管理各自辖区范围内的专利事务,均有权授予专利。

        印度专利局

          印度专利局(Indian Patent Office,IPO),隶属于印度商业和工业部工业政策和促进局下设的专利、外观设计及商标管理总局(Office of the Controller General of Patents, Designs and Trademarks,CGPDTM),成立于150年前,负责授予印度专利。IPO也被认可为PCT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并于2013年10月15日开始运作。

          过去10年间,印度政府对CGPDTM在人力及物力方面均进行了投资。目前,IPO已经建立了涵盖技术和管理任务的质量管理体系,全电子处理系统确保实时快速处理和传递信息。

          官方网站:www.ipindia.gov.in

          电话:+91 22-24132735

          传真:+91 22-24123322

          Email:cgoffice-mh@nic.in

          申请人或首次提及的申请人如果是联合申请人,可以在其通常居住地、拥有住所或营业地点或发明实际所在地的相应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对于非印度居民或在印度没有住所或营业地的申请人,其在印度的服务地址或其专利代理人的营业地点决定了可以提交专利申请的相应专利局。IPO各局分管地区*如下:

          ● 孟买分局:马哈拉施特拉邦、古吉拉特邦、中央邦、果阿邦、恰蒂斯加尔邦,以及联邦属地达曼-第乌、达德拉-纳加尔哈维利;

          ● 钦奈分局:安得拉邦、卡纳塔克邦、喀拉拉邦、泰米尔纳德邦,以及联邦属地本地治里、拉克沙群岛、特伦甘纳;

          ● 新德里分局:哈里亚纳邦、喜马偕尔邦、查谟和克什米尔邦、旁遮普邦、拉贾斯坦邦、北方邦、北阿坎德邦、德里,以及联邦属地昌迪加尔;

          ● 加尔各答总局:印度其他地区。

        *上述区划引自ipindia网站,如涉及中印边界问题,以中方认定边界为准!

        专利保护的客体

          印度专利保护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但属于印度《专利法》第3条及第4条所规定的情形的,不能获得专利:

           所声称的发明明显违背自然规律。

           发明的主要或预期用途或商业开发可能违反公共秩序或道德,或者危及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命与健康,或者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损害。

           仅发现科学原理;或拟定抽象理论;或发现自然界中产生的任何生物或非生命物质。

           仅发现一种新形式的已知物质,该形式不会导致该物质的已知功效增强;或仅发现任何已知物质的新功效或新用途;或仅使用已知的方法、机器或设备,除非这种已知的方法可产生新产品,或使用至少一种新的反应物。

          说明:就本条而言,盐、酯、醚、多晶体、代谢产物、纯净体、不同粒度、异构体、异构体混合物、螯合物、组合物和已知物质的其他衍生物应视为同一物质,除非他们在功效方面的性质差别很大。

           仅通过混合获得的物质,其功效仅为各组成成分功效的组合;或者生产这种物质的方法。

           按照已知方式对彼此独立工作的现有设备进行的排布、重新布局或重复。

           对人类进行药物、手术、疗法、预防性诊断、康复或其他治疗的任何方法;或对动物进行类似治疗的任何方法,以使其免于疾病、增加其经济价值或其产品的经济价值。

           除微生物外,植物和动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包括种子、品种和物种,以及生产或繁殖动植物的基本生物学方法。

           数学或商业方法;计算机程序本身或算法。

           文学、戏剧、音乐或艺术作品,或任何其他美学创作,包括电影作品和电视节目。

           单纯执行智力活动的方案、规则或方法;或游戏的玩法。

           信息的展示。

           集成电路布图。

           发明实际上是传统知识,或者是传统上已知的组件或组件的已知特性的集成或重复。

           与原子能相关的发明不可申请专利。

        专利授权的条件

          1.发明应具有新颖性;

          2.发明应具有创造性,或者必须是非显而易见的;

          3.发明可用于工业生产;

          4.不属于印度《专利法》第3条及第4条所规定的情形。

        专利保护期

          印度专利的保护期最长为20年,自申请日起算。如果是通过PCT申请、进入国家阶段后获得的印度专利,保护期最长20年,自提交PCT国际申请之日起算。

          在印度,如两人以上分别独立完成同样的发明创造,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如申请人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境内已提交专利申请,在申请日之后的12个月内又在印度提出同一专利申请,可以享有优先权 。

          在印度获得有效专利的途径有两种:第一,提出专利PCT申请并指定印度,进入国家阶段后获得印度专利;第二,直接向IPO提出申请获得印度专利。

        直接向IPO申请印度专利的程序

          印度专利申请文件可以使用印地语或英语撰写,基本申请程序包括:

          1.提交申请

          专利申请人可向IPO提交临时申请或完整申请,并缴纳相应费用。

          专利申请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

           申请书:写明申请人姓名和地址、发明者的姓名和地址以及国籍。

           申请表格(Form 01):需要在提交申请之日起的6个月内提交。

           专利说明书(Form 02):专利申请应提交临时或完整说明书。申请时提交临时说明书的,应当自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交完整说明书。未按时提交的,视为放弃专利申请。

           必须的绘图或者照片。

           摘要:专利申请时提交。

           授权委托书(Form 03):在申请日提出日起的6个月内都可提交。

           优先权证明。

          申请人可通过IPO网站在线提交专利申请材料及优先权文件,但注册该网站用户名及密码之前,需从认证机构获得第三类数字签名

          2.公开申请

          自专利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中较早者起,18个月后,IPO将公开专利申请。

          申请人可以选择请求早期公开(Form 09)申请内容。提交早期公开请求可以加速专利审查流程。IPO在收到早期公开申请后1周内进行专利公开。

          3.授权前异议

          专利申请被公开后,任何人都可以提交书面异议(Form 07A )。但是只有申请人提出要求实质审查请求后,IPO才会受理授权前异议申请。IPO会将异议内容呈现给申请人,申请人在收到通知3个月内可以提交证据和声明。

          4.实质审查

          自专利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中较早者起,申请人可在48个月内请求IPO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Form 18)。如果申请人不提出实审请求,IPO不会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如果申请人希望加速专利申请流程,则需要尽早地提出专利实质审查请求。

          审查员将检查所申请的发明是否可被授予专利,以及是否符合《专利法》的其他要求。之后,审查员会发出初次审查报告(FER)。申请人需在报告发出后的6个月内,对其中提出的问题予以答复。该时限可以延长3个月,因此答复期最长不超过9个月。

          5.授权或驳回

          如果审查员在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专利申请符合授权条件,或者审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得到解决,则会进行专利授权。同时,授权将被公开。

          如申请人未在6或9个月内解决审查报告提出的问题,专利申请将被驳回。

          6.授权后异议

          专利授权被公开后1年内,任何利害关系人都可以向印度专利局提出异议(Form 07)。

          7.上诉

          专利申请人不服IPO决定的,可以向知识产权上诉委员会(IPAB)提出上诉。

          IPAB成立于2003年,负责受理对专利、外观设计及商标等裁决不满案件的上诉,在钦奈、艾哈迈达巴德、新德里、孟买和加尔各答等5地设有上诉庭。

        IPO收费项目 申请
        形式
        申请人类别-费用(卢比)
        1 2 3

        申请基本费用(完整申请)

        在线

        1600

        4000

        8000

        纸质

        1760

        4400

        8800

        申请说明书超过30页,每增加1页(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的序列表除外) 在线

        +160

        +400

        +800

        纸质

        +180

        +440

        +880

        超出10项权利要求,每增加1项 在线

        +320

        +800

        +1600

        纸质

        +350

        +880

        +1750

        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的序列表,每页 在线

        +160

        最多不超过24000

        +400

        最多不超过60000

        +800

        最多不超过120000

        纸质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请求早期公开 在线

        2500

        6250

        12500

        纸质

        2750

        6875

        13750

        请求实质审查 在线

        4000

        10000

        20000

        纸质

        4400

        11000

        22000

        第3-6年年费,每年 在线

        500

        2000

        4000

        纸质

        550

        2200

        4400

        第7-10年年费,每年 在线

        2400

        6000

        12000

        纸质

        2540

        6600

        13200

        第11-15年年费,每年 在线

        4800

        12000

        24000

        纸质

        5280

        13200

        26400

        第15-20年年费,每年 在线

        8000

        20000

        40000

        纸质

        8800

        22000

        44000

          申请人类别,指:

          1.自然人和/或新兴公司申请;
          2.小实体,单独或与自然人和/或新兴公司一起申请;
          3.其他实体,单独或与自然人和/或新兴公司一起申请。

          更多内容,参见专利费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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