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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征“六税两费”
【政策内容】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依据】
《关于本市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比例的通知》(京财税〔2022〕721号)
【实施日期】
2022年1月1日
【截止日期】
2024年12月31日
(二)降低企业支付成本
【政策内容】
辖内银行卡清算机构免收小微企业卡、单位结算卡跨行转账汇款手续费。辖内商业银行取消收取支票工本费、挂失费,以及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工本费、挂失费。
【政策依据】
《北京市关于应对疫情防控常态化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京经信发〔2021〕94号)
【实施日期】
2021年12月24日
(三)房屋租金减免
【政策内容】
2022年对承租京内国有房屋的在京注册或在京纳税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房屋租金,其中对于承租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国有房屋的,减免6个月房屋租金。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初创型文化企业办公面积房租,通过“房租通”政策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
【政策依据】
《关于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2〕14号)
(四)实施阶段性社保优惠政策
【政策内容】
延续实施1%的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到2023年4月30日。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企业可申请缓缴2022年4月至6月的养老保险费和2022年4月至10月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政策依据】
《关于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2〕14号)
(五)防疫补贴
【政策内容】
2022年对餐饮、零售、巡游出租车、外卖、快递行业以及从事进口非冷链货物相关经营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具体从业人员范围与“10+3+3”重点行业人群相衔接。
【政策依据】
《关于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2〕14号)
(六)贷款补贴
【政策内容】
2022年对符合条件、在贷款服务中心现场办理首次贷款业务的中小微企业,按贷款额给予不超过年化1%的贷款担保费用补助,或按实际获得贷款利息的20%给予贴息补助,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等受疫情影响突出的行业企业贴息比例提高至40%。
【政策依据】
《关于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2〕14号)
(七)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变组织形式
【政策内容】
2022年9月底前,实现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事项即时办结。推动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时,营业执照变更与食品、药品、医疗器械、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等经营许可证申请合并办理。
【政策依据】
《北京市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2〕22号)
(八)降低银行开户及支付手续费
【政策内容】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公跨行10万元以下转账按不高于现行政府指导价标准的9折实行优惠。取消支票工本费、挂失费,取消本票和银行汇票手续费、工本费、挂失费等部分票据业务收费。
【政策依据】
《北京市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2〕22号)
(九)提升服务业准入准营便利度
【政策内容】
2022年9月底前,对于餐饮、零售、文娱、乡村民宿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领域,设立企业开办“一业一证”综合窗口,实现企业办理经营许可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证准营。推行消费领域“一业一证”与“证照联办”合并办理,实现企业只需填报一套材料,即可同步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许可证。
【政策依据】
《北京市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2〕22号)
(十)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政策内容】
小微企业招用本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以当年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不含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单位最低缴费标准予以补贴。
【政策依据】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小微企业招用本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2〕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