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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
在世贸组织对中国第七次贸易政策审议
第二次会议上的发言
2018年7月13日 10:00 日内瓦
主席先生、讨论引导人、各位大使、各位代表:
在这两天的审议中,主席先生、讨论引导人和70个成员代表就上次审议以来中国的经济贸易政策既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也有一些我们不能接受的意见。我向你们保证,我和我的同事将认真予以对待。为此,我代表中国代表团向各位表示感谢!
我还要感谢大家对中国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坚定支持多边贸易体制给予的肯定。
关于部分成员提到的“行胜于言”,中国有句古话叫“言必行、行必果”。2018年4月习近平主席博鳌讲话距今还不到3个月,中国有关的开放举措已相继落地。6月28日,完成修订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工作,推出了涉及金融、汽车制造等领域的22项开放措施。7月1日起,降低汽车整车、零部件以及1449个税号的日用消费品的进口关税。7月9日,中国政府又推出了15项推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具体举措。
成员在发言中提出的问题和关注,大部分都已在我的主旨发言及我们对书面问题单的答复中回答。现在,我想就成员主要关心的领域进行回应和澄清。
一、关于政府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近年来,市场的作用在中国发挥得很好。现在利率已经市场化,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不断完善。外商投资准入限制措施减少近三分之二,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基本实行备案管理。中央政府定价的产品和服务仅剩下7种,主要涉及容易形成自然垄断的行业,以及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
另一方面,政府的作用也发挥得很好。我们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防止形成垄断,不断改善营商环境。比如,在中国的外国投资者无需担心枪支暴力gun violence。
正是由于很好地发挥了市场和政府的作用,中国才实现了较快发展,为贸易伙伴创造了机遇。当然我们并不是完美无缺的,我们将继续优化政府和市场的作用。
二、关于“中国制造2025”
根据UNCTAD的研究,全球有100多个国家有配套产业政策,60%是针对制造业,25%与新一轮产业革命相关。美国曾发布“美国制造业复兴法案(US Manufacturing Enhancement Act of 2010)” 、“先进制造业伙伴计划(Advanced Manufacturing Partnership 2012)” 、“先进制造业国家战略(A NATIONAL STRATEGIC PLAN FOR ADVANCED MANUFACTURING 2012)”等多个战略计划或政策法案。德国有 “德国工业4.0”计划,法国有“新工业(New Industrial France 2013)” 计划。“中国制造2015”与这些计划性质一样,其实施是公开、透明、开放和非歧视的。“中国制造2015”既适用于中国企业,也适用于外资企业,某些方面甚至还适用于外国企业。实际上,包括美国公司在内的多家外国企业已参与“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项目。
三、关于产能过剩
产能过剩是一种全球性经济现象,既是周期性问题,也是结构性问题。上世纪70年代的美国和80年代的日本都出现过粗钢产能过剩问题。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引起世界经济衰退,全球市场需求下降。为解救危机,中国采取了经济刺激计划,扩大内需、扩大固定资产投资,为世界走出金融危机作出重大贡献,但也造成产能增长。
中国现在在负责任地采取化解国内产能的措施,是唯一设定量化指标并且付诸实施的国家。2016年和2017年共削减粗钢产能1.2万吨。2017年世界钢协总干事巴松表示,世界钢业感受到了中国在去产能做出的巨大贡献。
中国钢铁产能占全球一半,但不用担心会冲击你们的产业,因为中国钢铁出口只占到产量的 9.5%。而有些国家出口占到产量的65%,39%,47%。削减过剩产能需要集体应对,中国愿意和WTO成员一起应对产能过剩问题。
四、关于国有企业
世贸组织许多成员都有国有企业。美国有房利美、房地美等国企。加拿大、法国等很多发达国家也都有国企。
中国的国企与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其他企业一样,都是独立市场主体,在市场中平等竞争。如果因为国有企业从中国政府获得特别补贴,导致其出口产品对成员的国内产业造成影响,有关成员可以象对待私营和外资企业一样,按照SCM协定规则开展反补贴调查。
五、关于知识产权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中国创新发展所必须的,既是为了中国企业的利益,也符合外国企业的利益。
中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强制要求外国企业必须转让它的技术给中国合作伙伴。中外企业的技术合作完全是基于自愿原则实施的契约行为。关于所谓“盗窃知识产权”问题,中国政府已建立了相对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推进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和专门审判机构,不断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
六、关于网络安全和数据流动
中国实施《网络安全法》,对数据流动实施管理,不是要阻止数据跨境流动,更不是要限制国际贸易,而是为了保障网络安全和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不得不通过这些措施防止发生类似剑桥分析数据泄露的事件,防止外部势力对中国国内局势的干涉,影响稳定和安全。
七、关于透明度
中国与广大发展中成员一样,在透明度义务履行方面仍然存在能力限制。但我们一直为履行协定规定的通报义务持续不断作出努力。上次审议前,我们提交了加入世贸组织后首份地方补贴通报。此次审议,我们提交了2015-2016年中央和地方补贴通报,共计190项补贴政策,涉及企业研发、环保节能、渔业等领域,并首次实现了省级行政区域全覆盖。
农业国内支持通报上,中方已完成技术准备工作。但因为农产品相关政策已诉诸争端解决,中方被迫推迟提交通报。
八、关于《政府采购协定》
中方一直致力于尽快加入《政府采购协定》(GPA),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上宣布,中国要加快加入世界贸易组织GPA进程,这是中国政府一贯立场的重申。中国政府新的出价将尽快提交WTO。
中国政府已为加入GPA已经做出了巨大努力。但中国加入GPA的进程不仅仅取决于中方的努力,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参加方的立场和预期。希望参加方及其他各方采取灵活务实的态度。
九、关于对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支持
中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目前中国人均GDP不到9000美元,全球排名71。中国的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还有3000万农村贫困人口,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程度和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要中国承担发达国家的义务是不现实的。
但是中方愿意承担与自身发展水平和能力相称的国际责任,向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包括积极扩大进口,努力促进投资,坚定支持发展中成员在多边贸易体制中的特殊和差别待遇。对于今年11月即将举办的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我们将为参展发展中国家和企业提供支持和便利,并对最不发达国家免除参展费用。奉行国家主导的重商主义贸易政策的国家,是绝对不会这么做的。
十、关于“一带一路”倡议与世贸组织
“一带一路”合作倡议的目标是深化各国务实合作,实现共同繁荣。“一带一路”合作倡议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向所有志同道合的朋友开放。这些与世贸组织的目标是一致的,与世贸组织的规则也是相容的。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一带一路”倡议在贸易畅通合作方面明确提出,要维护以世贸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反对保护主义,以符合多边规则的方式实施。
十一、关于自贸区建设
中国在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主渠道地位的同时,积极推动自由贸易区建设。最近,中国又新增了3个自贸协定谈判伙伴,即摩尔多瓦、毛里求斯、巴拿马。中国将继续坚定推进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期待与自贸伙伴一起取得积极进展,实现共同发展的目标
主席、讨论引导人、各位大使和代表,我对审议会议上大家提出的主要评论的回应就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