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流通函[2020]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商务部于2018年底组织开展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工作。经地方申请、第三方评估,商务部决定将完成改造提升任务的南京夫子庙等5条步行街确认为“全国示范步行街”(以下简称示范步行街,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重要部署,是商务系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示范步行街的带动作用,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科学有序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释放消费潜力,扩大国内需求。要进一步完善“五级联动”工作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街区运营管理模式,以“步行街无假货”为目标持续优化消费环境。被认定为示范步行街的单位要珍视荣誉,进一步找差距、补短板、提品质,争取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首批全国示范步行街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南京夫子庙步行街
2.杭州湖滨步行街
3.重庆解放碑步行街
4.成都宽窄巷子步行街
5.西安大唐不夜城步行街
商务部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