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发布2022年第598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吸尘器作出反倾销调查初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离岸价78.51%的反倾销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四个月。
涉案产品的描述如下:带内置电机的吸尘器,功率在2500瓦以下,积尘容量小于或等于35升,不包含无需外接电源即可工作以及可连接机动车辆电气系统的吸尘器;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 8508.11.00和 8508.19.00。
初裁公告链接如下:
https://www.boletinoficial.gob.ar/detalleAviso/primera/267772/2022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