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是党中央科学谋划、统筹考虑而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近期,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印发实施《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下文简称《特别措施》),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和实操性,积极配合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入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以服务业为重点进一步开展放宽准入限制的试点,着力提高市场准入效能,在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方面全力打造深圳样板,努力为全球市场经济治理贡献中国智慧。
一、积极回应创新型企业放宽市场准入呼声,全面增强投资信心和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深圳是我国乃至全球创新型企业集聚度最高的地区之一,她勇立创业创新的新时代潮头。《特别措施》是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量身定制的市场准入支持措施,基于深圳已有的创新基础和能力禀赋,及时回应创新型企业渴望放宽市场准入的呼声,提出了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的具有含金量的若干重磅举措,旨在支持深圳在更高起点、层次和目标上深入推进改革开放。《特别措施》首次提出的打造“全空间无人体系”、“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交易体系”等等,是在全国甚至全球都有示范意义的前沿发展方向与支持举措,精准服务深圳打造高端高质高新的现代产业体系需要,有望为我国乃至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提供实践支撑。
展望后疫情时期,我国经济均衡恢复还面临一些挑战,仍然要依靠激发和市场主体活力,不断增强投资信心和意愿,促进就业、收入、消费循环持续优化均衡,从而强化整个国民经济循环的内生动能机制。政企同心,其利断金,《特别措施》向国内外相关领域各类企业展现了巨大的市场潜力和难得商机。尤其是鼓励投资者与企业家主动把握机会,充分理解和用好用活《特别措施》,在互联网 + 医药健康、高端装备产业化、农业金融、艺术品交易、特色职业教育、商业航天、智慧驾驶等领域参照特别措施大胆试验和勇于突破,以自身企业发展战略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增强新动能,加快转型升级应对外部冲击和挑战,紧紧抓住新机遇拓展国内和海外市场空间,同时,聚焦《特别措施》涉及的重点区块和重大项目,主动对接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和国内外要素资源,提出对政府优化服务的具体诉求,同时全面履行社会责任。
二、支撑深圳和粤港澳大湾区汇聚全球高端要素资源,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无论是畅通国内大循环,还是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都离不开科技自立自强。科技自立自强与开放合作创新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必须汲取开放合作之力。例如,《特别措施》提出的搭建世界级先进技术应用推广平台等切实举措,有助于深圳加快汇聚国内外前沿技术创新成果和高端创新要素,从而进一步改善生产要素质量和配置水平,持续增强深圳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上的影响力和话语权,进而推动整个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科技自立自强方面发挥更突出的作用。
深圳一直是我国深化改革开放的前沿重阵,担负着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国内市场持续强大的使命责任,更加重视以国际循环质量提升国内大循环效率和水平,《特别措施》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限制,稳步拓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例如,提出加快设立若干科技类急需的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建立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设立登记通道等具体措施,有力支撑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将加速国内超大规模市场的资源禀赋优势向全球市场竞争优势转换。
三、六大领域24条特别措施具有鼓励先行先试的突破意义
经过多轮次针对行业企业的实地调研发现,服务业是亟待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的重点领域,现阶段市场主体反映较强烈的准入环节限制,多发频发于金融、医疗、教育等服务业领域。恰逢中央决定在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战略擘画和政策契机,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从前瞻的视野、更高的站位,在相关现代服务业领域谋划由深圳率先开展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的一系列大胆尝试,具有相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特别措施》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的试点内容,涉及国务院层面“放管服”改革尚未放开的审批事项,与全国范围正在实行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当中的30个禁止类或许可准入类事项相关。这次在深圳率先开展放开这些领域和环节的市场准入试点,强调系统集成和政策协调,着力打通制约相关行业发展的各类准入壁垒,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韧性和自主可控能力,有望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取得的重要经验,在条件成熟时加快推动修改相关法规,为未来在全国更大范围推广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四、重大改革创新需要强化制度配套体系建设
《特别措施》具有央地紧密结合、条块统筹协作、政企良性互动的鲜明特色,强化了部门和地方齐心协力推进实施的主体责任。《特别措施》落地实施更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各部门和地方服从中央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大局,敢于担当和不怕艰难险阻,积极推动改革创新实践,尤其是广东省将为各项措施出台和落地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在省级事权范围内给予深圳更多支持。
《特别措施》明确放开准入限制的行业领域要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全过程监管治理能力,同时通过优化服务继续帮助企业解决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碰到的壁垒。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深圳将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攻坚克难。同时,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兜牢安全底线,加强对风险苗头的监测、识别和预警,对于试点过程中因外部环境或客观条件出现变化而造成的风险隐患要保持高度敏感性,做足应对处置预案,及时纠偏纠错,在此基础上不断优化完善市场准入环节的具体支持举措。
(作者: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综合形势室主任、研究员)